2011湖北高考作文

猴子 2016-10-13

【篇一:旧书】

看到旧书,首先想到的是破书,但仔细一想,旧未必就破。如千年狐妖,反诱人得很。《聊斋》里的那些穷秀才,没几个逃得出她们的裙摆。我又想到老书,但老书和旧书又不一样,现在不是时兴国学么,大量的老书得以再版,大量老书以新书的面孔出现,即老书又未必就一定旧。

少年时代逛书店,最常光顾的地方是新书专柜,认为那里才能见新作品。可读来读去仅两字:新瓶。现在,每到一个地方,我仍然会逛一下书店,直奔书店的角落,挤进那几乎蒙尘罕迹的柜前,取上一本最旧的书翻看。

可看得多了,又索然无味,仅觉两字:旧酒。因为据说,只有封坛的才是好酒,酒如不封坛存它个百五十年,则不醇。所以,窃以为把旧书比作旧酒是非常高的评价。思及此处,我于是又开始责怪自己:少年时不知珍惜,竟把老祖宗留下的旧书当成草纸,揉擦扔弃…… 我甚至想,如果当初懂得珍惜,自己或许已是“国学大师”了。看来,草纸未必就不值钱,至少是有很大的机会成本。

为了挽回把旧书当成是草纸的损失, 我于是开始培养自己的另一个陋习:于草纸中找旧书。很庆幸,我的运气还真是不错,什么国语读本,什么规,什么戒,什么奇,什么异,通通都被我翻出来了。可是,翻去覆来,除了爱莫能助,我什么都没有读出。无语。

记得小时候村里有位老妪,每到傍晚的时候总会站在村头的田埂上用晦涩的古语骂街,我当时很是不解她究竟在怨恨什么?而立之年后,我终于醒悟,那位活了 90 多岁的老妪其实也是一本旧书,当她好不容易熬成了一本旧书,希望别人去认真读她的时候,却已没有人 愿意再读她。不久,老妪逝去,我却于葬礼上的哭呵之声中又听到了晚辈后人们的悔悟之心,当时我也是其中之一,因此又觉得自己又一次失去了成为“国学大师”的机会。

思之及此我才明悟,我们芸芸又何尝不都在去往旧书的过程?且不说多么惊艳花前的玉容芳华都终将老去,即便是那经年苍柏的翠枝上,条条纹路,又哪处不折射出岁月的无情。

【篇二:旧书】

旧,是个哀伤的字。正如它的结构——一日被一墙阻隔,我的记忆被时光阻隔,它徒留下幻影,昔日已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。“旧”于是危险,因为我无法判断它是否真实。纪伯伦说:“诗人用云雾塑成形象,他也是废墟中捏弄残灰的王。

”云雾与残灰,区别于何方?书与旧是同一的——书承载着旧的重量,旧编织了书的涵养。曾经听人说起他最爱的书,我便在脑隙中搜寻我的最爱——是柏氏的《理想国》,还是尼采的《查氏如是说》?是托氏的《魔戒》,还是疯叔叔的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?我费尽心机地拿它们来比较,落得一场空。用哪种度量衡评判?一千种眼光有一千种哈姆莱特,我不忍心为一枝独秀的奇葩而放弃九百九十九朵“略逊”的花啊。

书于我是等价的,因我太贪婪,见不得一丁点儿损失。书都是旧的,而旧的东西都是要仰赖想象的,所以我爱书。书给我自由,使我不必拘束于现实的镣铐而能够带着镣铐起舞。在旧书中,我得以膜拜赫拉克利特隽永的残篇,也得以为唐吉诃德的癫狂咏叹,也抛泪于百年前的瓦尔登湖畔,也为饥肠辘辘的佛罗多煮一锅野菜。且不说物质与精神哪一个更值得珍藏,单就“存在了的必定有理”讲,存在了千年或许甚至万年的旧书也必定有不可被蔑视的军功章啊。它也必定再次受命为人类在时光的疆场上冲锋陷阵以求取荣耀。但旧书却不是所谓“功利”的,如若非要“功利”,那么书顶多只是个人精神的食粮。

毕竟书只是个人的事啊。“焚书坑儒”已让国人痛恨了两千年。不为人道的是,秦始皇帝既是焚书者又是作者兼出版商。他用火烧尽一个时代积累下来的精神,把多愁善感的儒生的想象空间变作蘸含着血泪的焦土。同时,他也用篆体写下了他的书。后来,始皇帝将他的书出版在广袤的时空里。再后来,中华文明无奈地购买了这书——因货架上只有它。中国一次次地修订它,把它列为“华夏子孙必读书目”之一了。

其实,国人斥责始皇帝只不过是这书的注脚罢了。有些书是注定要钻进人的皮骨的,这些书不仅厚重,还散发着樟脑味儿。历史就是这么一本被揉掉了封皮的旧书。想必有人要宣称“书是现实的摹本了”。现实与想象本就是扑朔迷离、难解难分的。谁能说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?我只知道哲学家还不清楚。然而为何非得把这二者割开?这岂不类似于挑拨同胞相残?摹本论者大概起初就对旧书不怀好意吧。书是重要的,别轻易断定它的本质,否则人会因此失去很多。

细细想来,生活与书其实异曲同工。生存着的人一边抚摸着旧文字,一边掂量如何填补后面的空白。这书日渐更新,也日渐泛黄。这就是生活啊,只不过书的主人与书的用途目前依然待定着……

【篇三:旧书】

闲来无事,总会蹲在旧书摊旁,小心翼翼地翻开泛黄书页,贪婪地嗅着那特有的馥郁古朴的味道,伴着那柔曼隽永的韵律,悉心感受这古老的舟撩拨的文字的海。

那深沉的纸页,以一种无华平缓的语调讲述着一个个干枯如柴的人生、衰落的家族、殷红如血的事实,以及纯真饱满的幸福、温馨深邃的大爱、浩瀚抽象的哲理。它像一位老人,褪去世间的浮华,语重心长地告诉你真与伪、善与恶、美与丑,让你的思想走向深刻纯净,教你抛开烦恼与重负,笑对人生。旧书实实在在,没有复杂的插图,没有突兀的栏目,更没有天花乱坠的包装。它只有质朴的装裱,只有占满书页的文字。

一页浅色的纸做封面,几个庄重的宋体字做书名,几句富有情意的话做前言,几列简单的目录做索引,接下来,便是洋洋洒洒的正文。若是能够有幸翻到附有批注的旧书,那便如同得到了书中珍宝。你可以与旧书原有的主人进行思想上的交流,发现自己没有领悟到的思想层面,给自己再添一颗颗深藏在箱底的钻石。让原来还肤浅的思想渐渐丰腴起来。这不是名家所做的批注,你不必毕恭毕敬地全盘接受,不敢质疑。

这是一个思辨的过程,你思维的广度由此打开。阅读文学巨著、古典名著,若是能够拥有一本古老的简装本,这超越时空的韵调,便能够带你走进那个时代,真切感受那时社会的氛围,感受那时人们的情感,追循历史人物的足迹,那古时的空气都能够荡起你心中的涟漪。

这时的你,自由翱翔在历史的天空,畅游在历史的长河,那俯瞰历史的曼妙,打捞历史的神秘,如梦如幻。旧书,是被遗忘被尘封的记忆。它布满尘土的封面下,包含着永不落伍的知识,旧书被一次又一次的翻新,不变的,是其中永恒的富有深远意义的常读常新的文字。它不像市面上有些装裱华丽而内容平淡甚至低俗的书籍,它补给包含着文学史上沉积下来的精华,还蕴含着一种简单沉稳的心态。

捧一本旧书,泡一杯浓茶,与阳光交织的黄晕中,让心灵恬然地律动。翻开旧书,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,让它,教给你文字的真谛,人生的真谛。

【篇四:旧书】

只翻开第一页,便知字里行间都写了些什么。——题记

有这样一种称谓叫做记忆,有这样一种群体名字叫做旧书。我绝非什么收藏家,也绝非集邮那般的爱好者。

我只是纯粹的喜欢书,因此离不开书。喜欢书,自有那满架的书橱可以例证。喜欢书,喜欢在字里行间品味,捉摸。喜欢书,也自然喜欢买书,可不管有多少书,在书橱最不起眼的一角,始终都放着几本并不起眼的旧书。

书已经很老了,纸张也已经开始有些微微发黄,连封皮上的出版日期也已有些斑驳,只是知道,这里面“年龄”最小的一本也决计不会比我年轻。可那的确不是我的书,我又未尝去过旧书摊淘宝,或许,那里今后会成为我一个顶重要的去处。

那些书,都是上一辈的人留给我的,承载着他们那一代人的心灵寄托。我的书,就在那几本书的旁边,比那些稍稍年轻了十几年韶光,它们是我长大后自己买的。我的旧书,总是翻旧的。

当我终于翻开旧书,看着那相识的话语,望见那点缀于其间的笔画,也给我以性灵的迷醉。有些章节我也注解的密密麻麻,让我也顿时豪气一生,直欲与文章比一比,看谁的字更多一些。正是一个人,启开书。只细望那些写下的字,回首当年的时刻,许久不见,仍带有那几分犀利;再细细品味当初写下的话语,有的似乎我已不大同意,略显幼稚,不成熟,那是如今成长的标志。我拿起笔来,不时地勾画涂抹着什么。

有时它们也会给我以启示,当初的某些观点,我或已忘记,今日又重拾,大有茅塞顿开之感,好不痛快。重读旧书,特别是一本好书,在我看来,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,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,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,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。读书百遍,其义自见。这话绝非空穴来风。手握一本旧书,就好像抓住一个幸福。而今,这个幸福感还在不断的扩大:在墙角书橱里,翻旧的书还在不断的加入,溢满整个空间,直至“流”了出来。

直到有一天,有人问我:“你有什么财富?”我有旧书,满屋。

【篇五:旧书】

人间至味是书香。

斗室一间,清茶一杯,旧书一架,已足以悠悠然陶醉其中。

如果说书记录了一个民族的文明,那么旧书则承载了源远流长的古典文明。

在一个霜滑的夜晚,点一盏橘色的灯,掀开那泛黄的纸页,享受那浓郁的墨香,你便会忘掉现实的自己,仿佛袭了单薄的长衫,飘然走进了历史。你可看到了元谋人发出的第一缕火光?你可看到了半坡人播下的第一粒麦种?你可看到了仓颉造出的第一个字?你可看到了大禹治水时冒出的第一股洪流?走进《诗经》,你是否能够听到周朝居民的歌唱?走进《离骚》,你是否能够感受到屈子投江时涟漪的荡漾?你会变为阿瞒的酒,听着他轻吟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,但为君故,沉吟至今”;你会变为陶潜的菊,看着他登东皋以舒啸,临清流而赋诗;你会变为幼安的剑,望着他把吴钩看了,栏杆拍遍。赏鉴这些历史的文字,让我们日渐干涸的灵魂得到滋润。

尽管世事纷扰,但在内心的最深处,我们仍会执著于那种红袖添香的雅致,那种青梅煮酒的风趣。掬一捧流动的时光,你便会跌落在这诗意的月夜。那是一个风骨洒逸的年代,那是一群泼墨舞剑的才子。

我仿佛能看到阮籍在竹林深处谈笑笙歌,转眼间又在穷途之处放声哭泣。而嵇康,用一生的操守和信仰拨动琴弦,留下一曲《广陵散》后慷慨就刑,成就了红尘之外的真风流。

读旧书,便是同先哲们进行精神的对话。你可以不求甚解,只把它当作闲暇之乐;你也可以惜时攻读,用心体会它的微言大义;你还可以学以致用,事必躬亲,用行动实践真理。旧书,短短的几行便可书写一个朝代的兴衰,薄薄的一册承载了五千年的文明。一个民族的沧桑在这里汇聚,一个人的性情在这里得到升华。阅读旧书,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。

【篇六:旧书】

日暮时分,我独自坐在窗台上,夕阳的余晖透过镂空的窗台纹饰,洒落在附近的一本书上。

那是一本旧书,微微泛黄,蓬松却整齐,依旧散射出柔和的光芒。我用手指轻轻抚过,记忆便开始如流水般涌现。

那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大屋,深沉的外表,简洁的风格以及别致的纹饰,无一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。然而,让我更诧异的是:这间屋子只住着一个女人,而我从那一刻起,将与她一起生活。她走到大屋的屋檐下,等待着我的靠近。

我却一动不动,远远地打量着她:消瘦的脸庞,有些凹陷的眼睛,高挺的鼻梁,小巧的嘴巴,中等身材,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。她牵过我的手,一言不发地关上门,将所有的不舍与悲伤捎在门外。从此,便注定了我和她一生的牵绊。她是一个固执且追求完美的人。因此,从小她便严格要求我,并且给我一本厚厚的本子,让我每天都写日记。小时候,总是贪玩的。我总是跟邻居家的小孩一起去斗蟋蟀,她知道后,便再也没有小孩找我去斗蟋蟀了。院子的那棵栀子花树,每年开花时都会香味四溢,让人心旷神怡,我总是爱偷偷爬上那条粗壮的枝干上乘凉。

有一次被她发现了,她让我每天绕着院子跑十圈,第二天栀子花树也被砍掉了。不久,上学了,她每天都在大屋的屋檐下等我回家,督促我做作业。而我则厌恶她的严格,并且把这些点点滴滴写进了那本厚厚的本子里。那天,天灰蒙蒙的,我却很晚才回家,而她却依旧在等我。我站在门外,与她对视着。一阵子后,她让我先回去吃饭,然后再到书房抄《三字经》三遍。我不知哪来的勇气,大声吼了她,便跑开了。

不一会,下起了雨,滴滴答答。我走在街道上,任凭雨淋湿我的衣服,漫无目的地游荡着。突然,邻居冲上来告诉我,她受伤了,让我这个闹别扭的孩子快回家。那一刻,我的心剧烈的颤抖着,脑袋一片空白。我疯狂地冲回家,看到她躺在床上,眼睛闭着,我的心慌乱起来,我扑过去,“哇”地一声哭了:“奶奶,你别丢下我,我以后不敢了,我什么都听你的。”我听见她轻轻笑出声:“傻丫头,奶奶在闭目养神呢。奶奶没有要丢下你,我还要看着你长大,看着你出人头地呢!”原来,她是在追我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块绊倒了,摔伤了膝盖。

从那时候起,那本厚厚的本子里出现了一个永远都不会抛弃我的人,那就是她——我的奶奶。

如今,我已经从懵懂小孩蜕变成青少年之中的佼佼者,而这一切,都源于她那无声的爱。日落西山,只剩下天边那淡淡的粉霞。我含泪却微笑着拿起那本旧书,那本记录了我和她之间点点滴滴的旧书,那本承载着她那深邃的爱的旧书,那本我将一生珍藏的旧书,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,深深地,久久不能释怀。

【篇七:旧书】

我爱看小说,犹爱清朝宫廷小说。书架里摆满了小说,在琳琅满目的小说中,我最爱的还是《还珠格格》。

N年前,热播的同名电视剧《还珠格格》,让我看得如痴如醉。我是一个怪人,每看到喜欢的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或电影,就一定要把原著买回来珍藏。于是,才有了《还珠格格》的出现。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于是去书架找书看,这本书页微微泛黄的旧书吸引了我的视线。我只记得,看了没几页,我就开始困了,眼皮挣扎了几下,就重重地垂下了。一睁开眼,我就在皇宫里了。

这个地方,我能不熟悉吗?我看的小说、电视剧、电影几乎都以这个地方为背景。低头一看,吓得我冒冷汗。我居然穿了一身标准的太监衣服。难道,我穿越了?我站在原地,静静地发着呆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忽然,听到有脚步声。我连忙躲到假山后面。过了一会,脚步声消失了。我想应该安全了吧。刚想探头出去看个究竟,忽然有人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拎了起来。我顺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,看也不看就撒了过去。

那人怒了,朝着我的后脑勺哄:“哪个宫里的小太监,胆敢冒犯本官。”小说的情景一幕幕在脑海重现。下一秒,我就赶紧求饶:“主子饶命,奴才有眼不识泰山,奴才罪该万死,请主子大人不记小人过,饶奴才一命。”一脸谄笑地回过头。哇,好帅啊。五阿哥真人比上镜还帅。五阿哥连忙放开手,“还珠格格,怎么会是你?”闻讯赶到的宫女、太监跪了一地,竭斯底里地喊:“还珠格格,千岁千岁千千岁!”我心里乐开了花,我真的穿越了,还变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还珠格格。

呵呵呵……宫女把我送回漱芳斋,换下了太监装,穿上了古代的旗袍,再稍作打扮。美得我自己都认不出来,我是小燕子,但我不是赵薇,我就是我。想站起来美美地转个圈,忘了脚下穿的是清朝的高跟鞋,就那样狠狠地摔在地上。

宫女太监都吓坏了,连忙把我扶起来。格格真不好当啊,头上顶着个十斤八斤重的东西,脚上还穿着双走不了路的鞋子。我开始有点后悔。皇阿玛说过,宫里的规矩慢慢学,不着急。我让宫女给我换上平底的布鞋,然后就去给皇阿玛请安。在我印象中,皇阿玛是最疼爱小燕子的人。但一见到他,我就知道我错了。

他冷着一张脸说:“朕已经决定了,让你嫁到回疆,你跪安吧。”宫女扶我回到漱芳斋,我还未从刚才的晴天霹雳中恢复过来。我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燕子,我是皇阿玛的义女,我是进宫来当格格的,不是要去鸟不生蛋的地方和亲的,我不是王昭君,不会为了两族人民的友好牺牲自己的幸福。我没那么伟大,我还要玩转后宫,我还要和五阿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,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,呜呜呜……我哭干了眼泪,出发去回疆的日子还是来了。

我不想去,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。宫女、太监一边用力敲门,一边喊:“格格,快开门,误了吉时,皇上会降罪的。”我捂着耳朵,什么都不想听,外面的宫女、太监开始撞门。是啊!皇上降罪的话这里所有的人,都将人头落地,只要把我押上马车,他们就能保住脑袋。

以前对我毕恭毕敬,因为我是皇上跟前的红人,现在只是个失宠的无权无势的格格,当然是树倒众人推。眼看门就要被撞开,我认命地闭上眼睛。嘈杂的声音渐渐远去,我睁开眼,发现自己已经回到现代。心脏在剧烈地跳动,仿佛在告诉我,刚才不是一场梦。那本旧书,就那样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,我迅速把它合上,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打开过。

【篇八:旧书】

前几天,整理了一下书柜,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旧书,陈旧却依然完整无缺。

认真想想,这本书也不过放了几年,也不算太旧,但粘满灰尘的封面连标题都看得不太清楚了,它在我的心中就是一本旧书。打开旧书,终于忍不住,冰封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涌现在我的脑海中。陈旧的书本,粘满灰尘的封面,可书本的内容依然很清楚,难道是上天注定我要重拾这段记忆吗?第一章节:人生若只如初见。三岁的我在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里,遇到了你。那时候的我是个笨小孩,常常遭到老师和小朋友们的瞧不起。

那时候的我,羡慕为什么有些小孩对音乐这么有天分,为什么有些小孩对运动这么有天分,而我,却整天只呆在那个只属于我的角落里,发着一个小孩不应该发的呆。而你,就是你,发现了我,并且走进了我。第二章节:永结无情游,相期邈云汉。你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,你教我唱歌,教我跳舞,教我做题,使我渐渐地远离自卑。那一次你拉起我的手,在公园里为小朋友们演绎了《天鹅湖》,紧张却无比开心,因为有你手心的温度,给我力量。

第三章节:衣带渐宽终不悔。从幼儿园升小学,很愉快地我和你分到了同一个班。在你的鼓励下,我变得越来越自信,开始懂得热爱生活。我学会了思考,可以和你一起去参加奥林匹克竞赛,当我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刻,我下定决心要奋斗下去。(想到这里,我微微笑了。)第四章节:何事长向别时圆。四年级的一天下午,你带我去骑车,并递给我一本书(就是如今的这本旧书)。那天下午玩得很癫狂,我们在蓝天下疯狂地叫喊,在河边疯狂地泼水,乐在其中的我并未想到这一切会有消散的一天。我回去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柜了,没想到一放就好几年。第五章节:等闲变却故人心。

是不是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,是不是一切十分平常的问候都会变得弥足珍贵,是不是一切都会成为过去。我从老师口中得知你要转学的事情,当我赶到校门口的时候,你只给我留下了一个背影。一切怎么会来得那么突然,为什么你不事先告诉我,而只给我留下一个这么无情的背影,难道之前所有的事情都是假的吗?还是你以为我已经足够坚强,所以选择放开我的手。(想到这儿,心纠结般的疼痛。)

第六章节:伤情处,高城望断,灯火已黄昏。百思不得其解的我,苦苦地挣扎了三个月后,选择了忘却。那时我还暗自庆幸,原来忘掉一个人只需要三个月的时间。因为无法说清对你的感觉,是怨恨,还是感激,所以只好努力去忘记。我还以为这些记忆已经冰封起来了,却没想到,这本书又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。奇怪的是,区区一本书都可以使我回忆所有的事情。原来我对你的记忆从未遗失过,只是强迫自己不去想你。

记忆的深处,是你,是你发现了我,我怎会忘记!翻到书的最后一页,一张卡片暴露了出来。“离开,有时候是为了成长。”我轻轻地合上书本,任凭眼泪在我的眼眶翻滚着,终于一滴泪忍不住掉落了下来,落到书的封面上,露出了“旧事”。如今,我连你去了哪里都不知道,只剩下了这样一本旧书。

我紧紧地抱住这本沾满灰尘的旧书,任凭我对你的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一遍又一遍。